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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問題。
歷史上作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種對于輕犯的處罰方式。仗刑實際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種。
影視劇中我們常??吹降拇┲路蚱ü?,比如《甄嬛傳》中的一丈紅,其實都是編的。事實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脫了褲子半裸受刑。
對于女子的打屁股之刑還是別有用意的。特別是宋明清三代還規(guī)定婦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達到凌辱之效。中國古代重視宗族關系,有時候族人會用扒掉褲子行刑來處理家族內部的男女之情,因為女人對名節(jié)看得特別重,這種刑法所帶來的效果絕對比身體收到的疼痛還要更難以忍受,畢竟古代觀刑的人比較多。
但是明代有一種例外
因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剝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腸,還有黥刺、判、劓、割、挑膝蓋、錫蛇游種種名目的刑罰。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飯。
根據史料記載,在明朝時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脫衣服,而且還可以墊上棉布再受刑的,因為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當朝身居高位要職的官員,所謂:“刑不上大夫”,脫掉褲子也實在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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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仗刑”的時候,打屁股可是一個真正的技術活。
你不要小看打屁股這件事,在劊子手行刑的時候,那可是大有學問的。
當然了一般打屁股的時候,劊子手是不會讓你全部脫光的,至少是要讓被行刑的人,穿著一層薄薄的衣服的。
當然,到了冬天的時候,厚衣服是要脫下來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層,這一層薄衣服盡管是穿在身上的,但是,打屁股的時候,是毫無意義的。
說白了之所以選擇讓犯人穿著衣服執(zhí)行“仗刑”,就是為了考慮被行刑人的尊嚴。
畢竟人還是要點臉面的,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會的時候,脫光了衣服,你說是不是太不像話了。
劊子手在執(zhí)行“仗刑”的時候,對于被施行的人,他們也是有分辨的。
比如皇帝想要重懲的人,他們就會把你打的皮開肉綻,若是皇帝的意思是簡單的教訓一下,他們就會意思一下,輕輕地打上幾棍子,完了了事,保準你是毫發(fā)無傷的,
我們不是說,仗刑的時候,是允許犯人穿衣服的嗎?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罰之一,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荊條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隸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宮、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厲害?
杖,用粗荊條擰成,到隋朝時定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時廢除。杖刑分兩種,一種是臀杖,打100下也不會有什么事,另一種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會內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脫不脫褲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guī)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達到凌辱之效。
對這樣的話題來說在古代犯了法的人,是必須要脫掉褲子打的,而對于電視影視劇來說當然不會讓演員呈現出這樣的一種狀態(tài)了,都是趴在凳子上穿著衣服挨打,不過就是虛構的一種行為。
古代那些犯罪的男人都是脫掉褲子綁在凳子上直到屁股被打腫打爛開花為止,而女人則是撩起裙子打屁股,所以這也是一種丑陋的行為吧。
以前看過的電視劇里面的人挨打都是趴在凳子上打屁股,只看到演員頭上在冒汗在痛苦的呻吟,其實這一切不過都是電視劇作假,又有誰會真正的去要求別人打?那豈不是會笑話?
而影視劇當中是不會真正的按照歷史去還原,畢竟來說那樣會少兒不宜,有誰愿意光著屁股給別人看呢,再說審核也不會通過呀,所以當然會穿著衣服換打!
脫。
都得脫。
無論男女。
古代“杖刑”的時候,不跟電視劇上演的一樣,穿著衣服受刑,是要脫褲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時候,就在褲衩間放個墊子,那是自作聰明。下圖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脫了褲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兩頭還要人按著,以免亂動亂蹬,影響行刑人的發(fā)揮。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節(jié),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筆記中,記載了有關的討論。
道光年進士、學者俞樾寫的《右臺仙館筆記》,記敘了他同朋友的交談。那時候他去某縣衙,聽見縣衙后面找朋友玩,聽見衙門里捶楚笞撻之聲不絕于耳,才知道是個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著巴掌猛抽此女的臉,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殺親夫,親夫經搶救沒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說:“國家定律,婦人犯奸罪,去衣受杖?!?strong>這證明在多數時候,即便是婦女犯罪,也是要脫光了屁股的。“這婦人如此惡毒,怎么不杖刑,卻只抽嘴巴呢?”
俞樾說:“自古就沒婦女脫衣服受刑的說法,歷史記載中,北齊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亂之主所為,不足法。婦女受刑杖的規(guī)矩,詳細莫過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婦女去衣受刑。諸娼妓斗傷良人,單衣受刑。諸妻以殘酷手段毆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說,脫衣受刑,前代本來就有。但這里說的杖刑,不是說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從明初開始,規(guī)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婦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該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襲了以前的說法,律條上說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這是不對的?!?/p>
俞樾是學者,當然知道法條緣由,認為婦女被打屁股不應該脫褲子,但不是每個人都像他那樣博學。當時在座的有個姓吳的刑法家,嘆了口氣說:“你說得對?。⊥昵¢g,江西有個奸人,喬裝打扮成女子,進入閨閣對人閨女進行奸淫。事發(fā)以后,竟均以‘和奸’論處杖刑。一時宣傳出去,說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還要脫褲子。無賴子弟蜂擁而至,跑到衙門口去看屁股。諸婦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殺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勝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無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對男子自然是脫掉褲子撩起衣服的,對女子理應單衣受刑。但事實上,無論男女,他們都喜歡給人脫了褲子打。
理論上是該拍脫褲子打的,但也許是編劇沒聽說過這回事,以為要隔著衣服。就算聽說過,到拍攝時也要考慮過得了過不了審。在電視上放的,受眾很廣,有老人小孩。就算為了體現真相,也要做些處理。就跟小龍女被脫褲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脫褲子露屁股,能讓你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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