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深交所向暴風集團發(fā)出關注函,要求澄清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先生為何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是否涉嫌單位犯罪,是否與公司有關。暴風集團還被要求說明公司獲悉此事的具體時間以及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以下為關注函的詳細內容: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7月28日下午,貴公司直接披露《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公告》、《關于放棄優(yōu)先認購權暨關聯(lián)交易的公告》、《關于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將發(fā)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我部門對此表示關注,希望貴公司就以下事項作出解釋:
1、貴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先生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原因是其是否涉嫌公司犯罪,是否與貴公司有關。貴公司獲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以及是否及時披露信息。請貴公司向我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2、馮鑫先生擔任貴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對他采取的強制措施對你們公司的日常經營和信息披露產生重大影響。請說明貴公司計劃采取的緊急措施。
3、暴風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控股)將深圳市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6.748%股權轉讓給北京新牧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貴公司(以下簡稱新木科技)的情況及價格是否公允、公司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的原因、新木科技與貴公司或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lián)關系。
4、貴公司與暴風控股于2015年7月簽署的第《一致行動協(xié)議》號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是否約定一致行動關系的具體期限、終止一致行動關系的原因、是否存在任何違反《一致行動協(xié)議》相關協(xié)議的行為。請貴公司將上述《一致行動協(xié)議》報我部門。
5、深圳市風靡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委托貴公司行使暴風智能董事會提名權的具體內容、是否簽署了相關協(xié)議、是否約定了具體委托期限、撤銷的原因本次提名權委托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反相關約定的情況。請貴公司向我部提交前述委托暴風智能董事會提名權的證明。
6、請說明貴公司擬不再將暴風智能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合理性、對公司的影響,以及根據暴風智能的股權結構、投票比例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貴公司擁有的權利以及董事會席位。
7、貴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的未公開重大信息或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請貴公司就上述問題提供書面說明,并于7月31日前將相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我部提醒您,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全部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必須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特此通知。
創(chuàng)業(yè)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7 月29 日